高雄一名蔡姓男子不滿前女友提分手,涉嫌恐嚇「要玩我陪妳玩」等話語,去年清晨去堵人,持西瓜刀架住正要去上班的前女友,女友用防狼噴霧反擊,他激動揮刀砍傷人,再用電擊棒攻擊,導致前女友背部撕裂傷、頭部擦挫傷等,高雄地院一審依恐嚇、傷害罪判蔡男4月及1年6月徒刑。前女友在審理時指出,2016年5月底、6月初時和蔡男分手,但對方一直糾纏,6月時她勉強暫時復合,但受不了,9月底又提分手,只是被告用仍不停用LINE傳訊息騷擾,封鎖LINE,蔡男改打電話到其公司要她聽。前女友告訴法官,她只想緩和蔡男情緒才形式上複合,但顧慮蔡男母親及小孩才一直沒報警。合議庭指出,蔡男分手後曾傳訊息「妳真的提分手,後果妳自己負責,要玩我陪妳玩」、「不會放過妳,我隨時會出現」等語,去年11月某日上午7時半,蔡男涉嫌埋伏前女友家堵人。待前女友一下樓,蔡男持西瓜刀從後架著往前走,她趁隙想落跑,蔡男竟揮砍其背部,前女友從包包拿出防狼噴霧劑,蔡男竟改以電擊棒攻擊她頭部,她摔倒在地後,幸好鄰居出面解救。蔡男辯稱,因前女友拿防狼噴霧噴人,才持西瓜刀揮砍、再拿電擊棒攻擊前女友。合議庭認為,蔡男懷疑前女友另結新歡,不理性解決感情糾紛,原被依殺人未遂送辦,但下手輕重及意圖皆未達殺人程度。法官審酌,國中畢業,現在幫人家做生意,每月收入約2萬多元,離婚和母親、小六兒子同住,坦承犯行,還未和解,依恐嚇危害安全罪,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,傷害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,全案可上訴。恐怖情人分手持西瓜刀、電擊棒揮砍導致前女友受傷,高雄地院依恐嚇、傷害罪判4月及1年6月徒刑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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